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三条学校全称: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
第四条 国标代码:12758
第五条 学校地址: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,邮政编码:401331
第六条 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第七条 办学性质:公办院校
第八条 办学类型:全日制
第九条 学校简介: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、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学校始建于1984年,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,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,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。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(A档)建设单位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、全国文明校园、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、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、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、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、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。学校始建于1984年,位于重庆大学城。现有10个二级学院,招生专业44个,面向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统招、面向全国13个省(区、市)单招(含分类招生),在校生17000余人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、报名、考试及录取
第十条 招生计划
我校2022年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40个,招生计划280人。具体如下:
注: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,学制三年,分专业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。专业介绍、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(https://zs.cswu.cn)。
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
通过2022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普通高中应(往)届毕业生(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)。
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
考生于2022年3月15日—20日18:00前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“工作网”(https://www.ynzs.cn),通过“普高志愿填报”功能进行网上报名(操作流程详见云南招考频道)。
第十三条 资格划线
(一)划线办法
我校根据报考人数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,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,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,考生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方能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。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将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。如因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错误,导致提取不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二)网上打印准考证
取得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的考生,于2022年3月24日10:00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阅“2022年云南省高职单招准考证打印步骤”,并根据提示网上打印准考证。
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
本次考试实行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+职业适应性测试”的评价方式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,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0分,总成绩420分。
(一)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:220分
1.科目包含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,共计11门。
2.量化取值:A等20分、B等16分、C等12分、D等8分,满分为220分。
(二)职业适应性测试:200分
1.考试时间:2022年3月26日(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)。
2.考试形式:网络面试。
3.考试内容: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品德、创新精神、行业认知、职业适应性、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、人际沟通等基本能力。
注:未按准考证上时间参考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,我校将不再另行安排考试。网络面试的具体安排将于网上打印准考证前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。
第十五条 录取
(一)录取原则
1.按照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+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=总成绩”的方式计算总成绩。
2.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采用“专业+院校”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,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、考生志愿、成绩排位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。
3.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:平行志愿投档时,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,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、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,依次、逐项比较排列先后顺序。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均相同,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。
(二)录取程序
1.录取查询。2022年4月30日前,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。
2.通知书发放。我校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,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。
(三)其他
1.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。
2.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。
3.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。
4.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,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。我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,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十六条 毕业证书
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,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,符合毕业条件者,颁发相应学历证书,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。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;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。
第十七条资助政策
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,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,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。主要有:国家奖学金8000元/年、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/年、国家助学金2300~4300元/年、校级奖学金400~1000元/年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(最高12000元/年)、校内勤工助学岗(500元/月)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。
第四章 招生咨询、监督与申诉
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
联系部门:学校纪检监察室
联 系 人:唐老师
监督电话:023-65626117;
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
招 生 处:林老师、刘老师、杨老师
招生电话:023-65626666、023-65626165(传真)
学院地址: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
邮政编码:401331
招生网址:https://zs.cswu.cn
电子邮件:cswuzs@163.com